通知

贵州民族大学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告

2016年10月26日 12:05  点击:[]

    根据《贵州民族大学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详见《贵州民族大学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纸质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应提交以下材料:

  (1)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贵州民族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 份;

  (2)个人简历及自荐信、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论著)及科研成果目录和复印件等所应聘岗位支撑材料;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3 份。(国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交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1 份;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具有工作经历的无职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其它报考条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应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有关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的还需提供其大学在校期间学生工作部门出具的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在大学期间曾担任过学校或学院的学生干部职务,可出具学生干部荣誉证书,或出具学校或学院的相关证明)。

  (8)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10月31日—11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资格审查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董家堰校区行政办公大楼五楼524室人事处人事科 电话:0851-83610231 李老师 杨老师

  五、重要提示:

  1、如需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结果将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

  2、资格复审递补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如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或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逾期不补。

  特此公告

  附件:《贵州民族大学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贵州民族大学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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