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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2020年08月06日 11:06  

贵州民族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需求实际,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6名,管理岗人员3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14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4日以后),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8月14日以后)。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报考岗位身体要求。

8.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民族大学官网(www.gzmu.edu.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自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13日。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进行。

1.网上报名

(1)时间安排:2020年8月14日9:00—2020年8月16日17:30期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申请。

(2)报名方式:考生可登陆贵州民族大学官网(www.gzmu.edu.cn)或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点击下载网站上刊登的招聘公告附件《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填写完毕以后附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gzmzdxrsc@163.com。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于2020年8月17日17:30前通过考生报名邮箱进行反馈。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只对报名者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名者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20年8月17日-2020年8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人事处(贵州民族大学办公大楼2楼210室)。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现场报名

(1)时间安排:2020年8月14日—2020年8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申请。

(2)报名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人事处(贵州民族大学办公大楼2楼210室)。

3.材料要求:现场报名、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1)《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3份;

(2)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3份;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6)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7)《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8)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9)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4.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在贵州民族大学官网(www.gzmu.edu.cn)上公布。

现场确认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亲自参加现场确认,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5.资格审查

由贵州民族大学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民族大学官网(www.gzmu.edu.cn)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予以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贵州民族大学组织实施。

1、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到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区人事处领取准考证,并现场缴纳100元报名费。

2、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政治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专技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在贵州民族大学官网(www.gzmu.edu.cn)上进行公示。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60分以上)人数,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专业理论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者,取消进入下一轮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贵州民族大学官网(www.gzmu.edu.cn)上公示。

3、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民族大学官网(www.gzmu.edu.cn)上进行公示。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的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2017——2019)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民族大学网站(www.gzmu.edu.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在拟聘用公示结束后15日内提交上报所需材料,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通知(通知包含公告通知、书面通知、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等形式)一周内到贵州民族大学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民族大学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贵州民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考生须保持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重视个人疫情防控保护。出行时,严格按照贵州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电话:0851-83610231监督电话:0851-83610130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贵州民族大学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民族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1.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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