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管理

07贵州民族学院教学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办法

2012年11月30日 16:50 admin 点击:[]

日博体育,日博体育网址印发《贵州民族学院

教学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办法》的通知

校字〔2007〕70号

各学院(系、部、中心)、各有关部门:

   《贵州民族学院教学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办法》已经校长办公

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贵 州 民 族 学 院

                                二OO七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教学管理  专项经费  使用办法  通知

贵州民族学院办公室           2005年4月4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

贵州民族学院教学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办法

为了加强对教学专项经费的管理,更好规范教学专项经费的使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根据日博体育,日博体育网址:发展需要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专项经费包括省级重点学科建设费、校级重点学科建设费和新增专业补助费。教学专项经费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1、省级、校级重点学科建设费为每年每专业5 万元,投入年限为四年,每两年考核一次,考核未合格者,视具体情况适当削减投入。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是学科建设发展的物质保证。

2、新增专业建设费是对院(系)新增专业后,为保障新专业开办

给予的建设费用,新增专业建设费为文科每年每专业3万元,理工科每年每专业4万元,投入年限为三年,新增专业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后,继续投入。

二、教学专项经费中省、校级重点学科建设费、新增专业建设费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审批使用,各项经费均单独立帐,设经费使用帐本。

三、各有关院(系)每年须按《贵州民族学院教学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办法》中的开支范围和比例上报详细的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由各二级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批准后,上报教务处审批、执行,对所有经费的使用情况必须进行登记备案,无使用计划,停止其经费的使用。 

四、使用手续:各学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对照使用计划后,提出使用报告,由二级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教务处处长签名后,在教务处拿经费使用帐本到计财处记帐;凡购买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需先经资处验收、登记、入帐后,在教务处拿经费使用帐本到计财处记帐。

五、凡用教学专项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实行招标采购,所有资产均应纳入学校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范畴,合理使用,精心维护。

六、经费使用范围 

(一)重点学科建设费

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其中用于硬件设施和图书资料的经费不得低于60%。其具体使用范围:

1、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和维修等费用;

2、实验室原材料、试剂、药品等购置,标本、样品采集等费用;

3、实验室和研究场所改造、装修、必备办公用品添置及学科基地

建设等费用;

4、重点学科申报、评估论证费、材料打印等费用;

5、省级、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申报等费用;

6、专业图书资料购置费、专业报刊订阅费、计算机软件购置费用;

7、接受短期访问学者及人才引进等少量费用;

8、参加学术交流、短期培训等费用。 

(二)新增专业建设费的使用范围: 

1、教师培训用的差旅费(不含教师培训费和外聘教师费用),不得超过新专业建设费的30%;

2、制定新专业建设实施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一系列教学管理文件等印刷费用,教学用图书、参考资料费;

3、办公设备和基本的教学条件建设费用(如购买计算机、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教学模型、教学挂图等)。 

(三)经费使用中不含以下支出:手机话费、礼品费等;也不得列支各项罚款、奖金、津贴、捐款、还贷、赞助、对外投资及与教学专项建设无关的其他开支。

七、对教学专项经费使用不当,学科建设成效不明显,未达到预期学科建设目标的,或造成严重浪费的,学校将终止经费使用。若违反财经制度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省教育厅下拨的相关经费参照管理。

九、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院教字[2004]31号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十、本办法由计财处、审计处监督,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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