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管理

贵州民族大学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

2012年11月30日 16:52 admin 点击:[]

贵州民族大学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

为了做好2013年学校财务收支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保证财务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民主性和严肃性,保证2013年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参考学校2012年预算的执行情况,结合学校2013年的工作要点,特制定2013年学校财务预算编制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2013年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学校财务预算编制要与学校的未来发展规划相适应,与部门履行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适应,与学校的财力状况相适应。紧紧围绕学校的重点工作,坚持民生优先,进一步优化学校财务支出结构;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科学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3年学校部门预算管理的工作重点是:

建立“绩效预算”的理念,根据财政厅规定的“综合预算、零基预算、滚动预算”的编制方法,即学校各种来源的收入均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一般性支出实行“零基预算”,即年底归零;专项资金实行“滚动预算”。推进学校各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建立和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形成预算管理与厉行节约紧密结合的长效机制。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学校项目库建设,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公开。

二、预算编制原则

1、坚持收入预算积极稳妥、力求准确的原则;

2、坚持开源节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3、坚持保运转、保改革、保稳定、促发展的原则;

4、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科学、效益的原则。

三、总体要求

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仍然沿用以前年度的做法,2013年学校总收入基本维持2012年水平,支出原则上保持2012水平,然后根据2013年学校工作重点做适当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各部门作为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2013年部门预案算的编制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单位、本部门预算编制。要避免漏报缺报导致出现预算硬缺口,影响本部门事业发展;坚决反对虚报多报,严格禁止虚列代编、虚列项目、多报金额等弄虚作假行为,对于放大预算申报的一律不予采纳。

2、需要进行二次分配的项目资金,要采取措施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细化项目编制,压缩代编规模。

3、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财政部日博体育,日博体育网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博体育,日博体育网址转发省财政厅贵州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5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健全管理制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规范绩效目标的申报和审核。规范评价项目选择,提高评价工作质量,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学校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部门预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支出;加强除财政拨款以外的上年结转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管理;各项收入要做到充分、合理预计,力求准确;各项支出要真实、完整反映,不得虚报。

5、强化预算约束,规范和减少执行中调整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

6、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对于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配套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先预算、后采购”和厉行节约的原则,按照《贵州省省级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如实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  

7、为防止年底突击花钱或年初就向学校申请追加预算等现象,除学校设在各学院、各部门的专项经费外,对各学院、各部门的年度预算经费一律实行捆绑使用,待各学院、各部门的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后,才能向学校申请追加经费。

四、预算编制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1、编制的程序

⑴部门预算编制实行“先下后上”,即校属各部门先编制详细预算申报表,报财务处审核、汇总、平衡;然后报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核,审核后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和学校党委会审定。

⑵党政、教辅、后勤管理等部门预算分为日常办公经费预算和专项经费预算两大块。其中,日常办公经费是维持本部门基本运转所需的办公费用及其他日杂费用;专项经费要求按项目编制,尽量细化、做实。在经费需求方面要求:一般项目在“备注”中详细说明测算依据,大额资金需求项目则要求单独附上简要说明和具体的经费预算。

⑶各学院2013年教学设备购置计划及经费预算,先报教务处初审,然后报资产处审查、汇总;行政办公设备、后勤服务设备及其他设备购置计划及经费预算直接报资产处审查、汇总。所有设备购置计划和经费预算统一由资产处审定后报财务处。

⑷对于大额(5万元以上)维修项目,请附上简要的书面报告及项目详细费用概算,先报后勤处审查和汇总,然后由后勤处统一报财务处。

⑸2013年,各学院学科建设、博士点(硕士点)申报和建设项目及经费预算先报研究生处审查、汇总,然后由研究生处统一报财务处。

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资助(或配套)经费计划与经费预算,先报科研处审查、汇总,然后由科研处统一报财务处。

2、时间安排

⑴ 2012年11月2日前,财务处将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在办公收发文系统中公告;

⑵2012年11月20日前,各部门报送预算申报表及相关附表;

⑶2012年12月10日前,财务处向分管校领导汇总上报预算草案;

⑷2012年12月15日前,财务处向校长上报预算草案;

⑸2012年1月15日前,按程序报校党委会审议。

财务处

                                          2012年11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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